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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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9/05/15 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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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,今年的活动主题是:“健康中国,职业健康同行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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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:为了预防、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,防治职业病,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对职业病的预防、治疗和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等各环节作出了法律规定,包括前期预防、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、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及附则等。 

二、什么是职业病?

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毒物、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十类132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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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职业病的特点

1、有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;

2、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一定限度,并可检测;

3、群体发病;

4、早发现,治疗,预后好。

四、劳动者如何预防职业病

1、上岗前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;

2、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或其他安全规程;

3、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,如防尘口罩、防噪耳塞等;

4、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,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;

5、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,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;

6、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,或通过媒体、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,提高自己防护的意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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